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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德国雇主外派中国 – 我应该了解哪些关于纳税的问题?

作者: Thomas Batsching

你已经在德国工作而你的老板想派你去中国工作几年?应该怎样具体操作呢?我要担心任何由此而产生的弊端吗?这里我们会给您提供一些相关的信息。

如果您要去中国或是其它国家工作较长的一段时间,那么的确有很多事情需要想到。其中包括你的工作合同以及补助,还有社保和纳税的问题 – 这并不是件容易的事儿。

基于被外派的国家,以及其税收政策和社保情况这三项内容应该了解清楚。

被外派到其它国家工作的基本要点和社保问题我们在之前的两篇文章中已经讲到了,这里我们着重介绍下纳税问题。诚然,纳税听起来很枯燥,但它确实非常的重要!

如果被外派到中国,那么所得税就不是一个很难办的问题。这是由于在中国和德国之间有“避免双重征税协议”(DTA)这样的一个约定。所以在中国的收入所得税应该交纳在中国,而不是德国,但需要提供中国是该外派人士的“主要收入来源地”的证明。从德国外派到中国工作的外籍人士在德国享有“限制性纳税义务”的特殊权益。

不幸的是,现在这项规定变得有点狡猾!如果外派人员在国外工作少于6个月的时间,也就是所谓的“183天规则”将可以享有

“避免双重征税”DTA的大豁免权。这个“183天规则”表明在这种情况下德国享有对在中国工作的外派人员征收所得税的权利。

  • 在一年中该员工在中国工作的时间没有超过183天

以及

  • 不需要中国公司的雇主支付其薪酬

以及.

  • 该员工薪酬不被包括在这个建立在中国的机构中。

 还有一件事情需要注意:如果在德国具有限制性的纳税义务,那么对于在德国所产生的收入,例如:租金收入则应该在德国按规定纳税。甚至还有更为复杂的条例:根据收入纳税,就是所谓的“进程豁免” (Progressionsvorbehalt)也是适用的。

此外,不幸的是,对于“夫妻拆分法”这里并不适用。

根据要求无论是雇主还是雇员,德国的税务机构都会给予一张关于在德国限制性纳税义务的证明(Freistellungsbescheinigung)。如果政府提供了这个证明,那么德国雇主支付的薪酬及其各个组成部分(例如,在某种情况下拆分工资)则不用在德国纳税。这些纳税款项交由工作所在地政府。

第1部分: 德国雇主派往中国–我的工作合同是怎样的呢?
第2部分: 德国雇员外派中国--- 我应该知道哪些相关的社保内容?


我承认: 这一切相当的复杂!如果您有任何的疑问,请不要犹豫和我们直接联系(+49 171 752 4871 或者 batsching@hrworks-personalwerk.de)。

Thomas Batsc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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