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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签证介绍(第二部分) - 正式工作签证和永久居留

作者:Dr. (Jur.) Lulu Niu

2. 正式工作签证 

 a)    法律依据  
正式工作签证的法律依据是居留法第四章(以就业为目的的居留)中的 第 18-21 条。

 b)    雇佣性质工作 
如果能够找到一份雇佣性质工作,并出具职位录取通知书或者书面合同,则申请人可以分别视工资的不同获得相对应的雇佣性质工作签证。 如果税前工资超过 49600 欧元,或者紧缺专业超过 38600 欧元,则可以直接根据居留法第 19a 的规定申请蓝卡。其他情况下可以根据居留法第 18 条的规定获得工作签证。

 c)    独立营业工作 
很多毕业大学生都很有经商头脑,朝九晚五为别人打工已经不能满足很多人的需求,又或者 18 个月时间即将穷尽,仍然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那么在这两种情况下可以考虑通过开设公司的形式,获得正式工作签证。   

 d)    关联性 
无论是上述哪一种性质工作签证,都需要证明所学专业与职位的相关性。 
实践中,关联性一般是从广义的角度上去理解的。需要参照每个专业所学的具体主专业或者辅修专业,以及该专业相关的实习及就业领域或从业职位介绍等综合因素判断。比如某位主修经济学的大学毕业生,在毕业论文中重点对于酒店管理进行了研究,那么如果能够找到跟酒店管理相关的工作,仍然可以视为两者之间有关联性。 
但是如果仅仅是找了一份酒店房间打扫清理的工作而非管理性职位,那么就很难证明两者之间的关联性了。或者某位学机械自动化的大学毕业生,如果仅仅找到一份出租车司机的工作,也很难证明两者之间的关联性。 
总之,关联性这一点对于获得工作签证至关重要,需要综合各方面的因素去说服外管局,从而顺利获得工作签证审批。 

3. 工作签证转长居 

 a)  法律依据 
从工作签证转换长居的法律依据主要有三个,分别是居留法第 9 条,第 18 条 b 及第 19 条 a。
其中居留法第 9 条是一般性规定,适用于所有类型申请人。比如家庭团聚者,或者没有大学学位的人群。 
居留法第 18 条 b 是对于在德国高校毕业的大学毕业生的特殊性规定, 根据该规定如果持有工作签证满两年以上并满足其他条件则可以申请 德国永久居留。 
居留法第 19 条 a 第六款是对于蓝卡持有者的特殊性规定,根据该规定如果持有蓝卡满 21 个月,且有 B1 证书,则可以申请德国永久居留,其他情况下则需要 33 个月方可申请。
因此,对于德国高校毕业生来说,最快能够获得德国永久居留的时间 为 21 个月。  

注:以上介绍仅为一般性介绍,不能代替具体个案分析。详情请直接联系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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